首页 >  招聘公告

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7-08-01

一、招聘计划:

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2日17:00,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交到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人力资源科。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493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