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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特检中心线下医用试剂和耗材遴选配送服务 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特检中心线下医用试剂和耗材遴选配送服务

遴选公告

项目概况

特检中心线下医用试剂和耗材遴选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09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X2025027

项目名称:特检中心线下医用试剂和耗材遴选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采购需求:详见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产品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内需包含6840(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书面声明。

2)涉及化学品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月30日202505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售价: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出具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出具附有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注: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gxz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审核通过后填写投标登记表,将采购文件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提供齐全资料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9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9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471-3292882

 

 附件.pdf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5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