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路院区门诊楼和保健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路院区门诊楼和保健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 案 文 号:[2025]21928号
项 目 编 号:NMGZ2025-FS197
项目名称:察布路院区门诊楼和保健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7,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1 | 察布路院区门诊楼和保健楼维修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7800.0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采用不见面方式远程开标,详见采购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不见面方式远程开标,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nmggz071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2.本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471-5614667、0471-6383616-8001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