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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保局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1-09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保局业务办理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

 

一、申报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二、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提供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原件,填写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提供用人单位出具驻外工作介绍信  持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原件,填写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3、异地转诊转院 备案:区内/区外三级医院三个月内诊断书(急诊入院的,可用急诊证明代替) 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原件。

注:可直接备案至统筹区,无需选定一家转入医院。该统筹区内全国联网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4、 再次转诊复查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异地医院上次出院诊断书或门诊诊断书

二、转诊转院门诊复查费用报销流程

1、近三个月内的 区内/外 医院诊断书进行备案。

2、备案成功后发生门诊复查费用。

3、复查结束后开据就诊医院当次门诊复查诊断书。

4、将用于备案的诊断书原件、当次门诊复查诊断书复印件、连续7日内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仅报销检查费用)交于单位,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携带各项材料到自治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3楼8号窗口打印备案表后再将所有材料交于7号窗口进行报销。

、办理流程

方式一: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楼医保经办窗ロ办理

1.参保人员提交所需材料;

2.经办工作人员即时办理

方式二:国家微信备案小程序(跨省备案)、 内蒙古12333手机APP、网站办理区内备案 

1.参保人员上传所需材料

2.经办工作人员后台审核 

3.工作日申请当日反馈办理结果。 (节假日顺延)

四、注意事项

1、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原则上半年内不得转回参保地。(异地转诊人员除外)

2、转诊备案有效期为一个月 备案一次有效,再次住院,需再次备案 

五、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与万通路交叉路口东150米。服务电话0471-5332436/5332440

六、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