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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律师顾问服务废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0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律师顾问服务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律师顾问服务

二、采购结果

废标理由: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60533、439353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5年11月10日